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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汽车报废标准2023
所属分类: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22-10-07 14:42:35   次浏览


  驾驶已经报废车辆上路行驶是公安交管部门严厉打击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但是总有个别驾驶人心存侥幸,不顾自身安全驾驶报废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北京汽车报废标准2023,希望各位车主看一看,不要不以为意觉得没事。

  各类机动车汽车报废标准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车主准备办理汽车报废的手续:

  个人汽车报废准备手:机动车行驶证原件、车主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单位汽车报废准备手续: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废汽车委托书两份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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