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汽车解体厂指定单位专业汽车报废解体,让您省心放心!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行业新闻
机动车报废条件
所属分类: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22-03-01 17:51:04   次浏览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动车作为一种便利的交通工具。慢慢普及到日常生活中来。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一些问题。机动车报废的年限是多少年?机动车报废条件是什么?


  • 机动车报废的的年限是多少年?
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专用校车使用15年;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当然各个省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进行更严格的规定。到达使用年限后也就达到了机动车报废条件。
  • 机动车报废条件是什么?机动车报废条件是啥?机动车报废条件最新,汽车报废的条件,机动车需要报废吗?
当机动车有以下几种情况,就达到了机动车报废条件。
  1. 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
  2. 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 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4. 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当机动车达到这几种机动车报废条件中的任意条件,其所有人就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友情链接
联系人:韩经理    电话:010-56103738    微信号:13341014926     网站地图
友情合作:北京博瑞联通汽车循环利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大石河报废汽车解体厂|北京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交报废汽车回收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汽车解体厂有限公司|北京中物博汽车解体有限公司
热门词:报废车辆解体厂,报废车解体厂,报废机动车解体,机动车解体厂
版权所有: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报废车辆解体厂 版权所有
点击拨打电话:010-56103738